中共鄯善县人民检察院
党 组
鄯检党字〔2021〕06号 签发人:龙文斌
关于高涛等三名法警职务晋升的决定
各部室: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参照公安机关试行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实施方案》(新党组通字〔2019〕37号)精神,经院党组6月20日研究,同意高涛、艾尼瓦尔·吐尔地、张倩等3名司法警察职务晋升。具体如下:
1. 高涛 晋升二级警长职务
2. 艾尼瓦尔·吐尔地 晋升二级警长职务
3. 张倩 晋升四级警长职务
中共鄯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6月20日
主题词: 司法 警察 晋升 决定
鄯善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1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