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障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9月21日,鄯善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联席会议在鄯善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责任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单位共同学习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九家单位下发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范》)。该院向参会单位介绍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开展情况,共同制定了《鄯善县关于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我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的目标、组织机构、封存对象、工作要求等。
会上,县法院、公安局等单位就做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同志参观了县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档案及相关台账,并纷纷表示,要组织本单位相关处室人员认真学习,根据《操作规范》和此次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对未成年犯罪有机会改过自新的特殊保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编专门针对对涉罪未成年人设置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特别程序”。该项制度的落实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鄯善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会同其他责任单位全面履职,携手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犯罪的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