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鄯善县人民检察院
党 组
鄯检党字〔2022〕01号 签发人:龙文斌
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部室:
2021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全院干警戮力同心,聚焦县委和上级院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教育整顿,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涌现出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政治部等2个先进科室、阿不都热合曼·阿不都拉等6名先进个人、陈新等4名优秀书记员和法警予以表彰。
一、先进集体
政治部、第二检察部
二、先进个人
阿不都热合曼·阿不都拉、宋欣月、马秀娴、 王君、热依拉·许克尔、王伟
三、优秀书记员
陈新、图尔贡江·奥斯曼、吾尼沙·卡德尔
四、优秀法警
开沙尔江·卡德尔
希望全体检察人员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学习,以他们为榜样,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努力学习,勤勉工作,不断增强综合素质,勇于担当、勇于争先,奋力有为地做好工作。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实现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和鄯善县法治化建设进程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鄯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检察 表彰 决定
鄯善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2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