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如期而至,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鄯善县人民检察院以全国生态日为契机,组织检察人员深入街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以精准普法赋能生态治理,以检察履职护航绿色发展。
为确保本次普法活动精准化、实效化,鄯善县人民检察院提前谋划部署,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亮点、群众关切问题,结合办理的环境污染防治、林地保护等真实案例,筛选贴合群众生活的重点条款,组建公益诉讼检察普法小分队,推动法典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普法内容。
活动现场,鄯善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悬挂主题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宣讲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活动。
检察人员针对群众生活,重点解读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核心内容,清晰阐释日常生产生活中常见生态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讲解公民、法人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法定权利与义务;针对辖区沿街商户,重点宣讲固废处置、油烟治理等规定,提醒经营者严守法典法律底线,树立绿色合规经营理念,从源头规避生态违法风险,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活动累计发放普法资料2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普法过程中,检察人员主动向群众详细介绍检察机关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生态司法保护的履职范围,宣传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线索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争当生态环境“监督员”,发现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检察机关举报,构建法典赋能、检察监督、全民共治的生态保护格局。不少群众表示,以后发现有人肆意破坏绿水青山损害大家共同生态利益的行为,要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