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
“以前每到上下学,我们心都是悬着的,这个路口经常发生车辆刮擦及交通事故,安全隐患较大。现在安全多了,不管是我们,还是学生家长,全都放心了。”学校老师的一番话,道出了鄯善县第三中学周边交通道路安全整治带来的真切变化。
此前,鄯善县第三中学大门北侧非机动车道、新城东路与酒庄路南侧田园路停车场入口两处路段存在车辆长期占道违停问题,挤占通行空间、形成视觉盲区,且上下学高峰时段人流车流高度聚集,电动车与行人刮蹭事故频发,先后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突出,成为学校、学生家长、周边居民心中共同的烦心事、揪心事。
“孩子上学路就是最大的民生路,这份安全感,我们检察机关必须全力守护到底!”对此,鄯善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调查核实工作,连续多日在早、晚上下学高峰时段前往现场蹲点摸排,细致排查道路现存安全隐患,全面采集现场影像、车流通行记录等资料,完整固定违法占道停车、人车混行等相关证据,为后续公益诉讼履职夯实事实基础。
在充分实地勘察的基础上,鄯善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乡镇政府召开专项治理座谈会,现场通报检察机关实地核查发现的问题详情,详细阐释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履职职能;各方共同深度剖析车辆乱停乱放、人车混行拥堵乱象的根源症结,会商研讨具体整治方案与长效治理思路,凝聚多方共治合力。
随后,鄯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制发行政公益诉讼审前检察建议,列明具体问题、整改要求与治理建议,督促各单位履职尽责,逐项落实交通整治举措。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响应,严格对照检察建议内容,从硬件改造、现场管控、长效管理等多个维度同步发力,全面落地落实治理行动。
经过整治,鄯善县第三中学周边道路交通面貌焕然一新,人车分流有序,拥堵乱象大幅缓解,车辆刮蹭、碰撞事故大幅下降。这条曾经人人发愁的“闹心路”成了通畅、安稳、放心的“平安路”。
检察官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等法律规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道路交通秩序关乎不特定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属于社会公共利益范畴。
2.如果您发现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存在行政机关怠于履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或者前往鄯善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现场反映。